申请人背景:
王学生,就读于河北某大学,大四
留学计划及签证结果:
准备入读2008年9月的St. Andrews-Taught Programme,Conditional Offer已到;另需读10周语言,7月17日开课;2008年6月16日递交签证,2008年6月19日获签, 签证有效期:2008年7月1日—2010年1月31日。
家庭及资金状况:
父母工作单位皆属事业单位,2人平均年收入约人民币11万元(税前),提供不出税单。现存担保金共人民币33万元, 资金组成:1笔18万定期(存入日期:2008年3月21日);3笔5万定期(存入日期分别为:2007年12月22日,2007年12月23日,2008年1月29日),另提供一处房产证。已交纳1000镑押金与2200镑全额语言学费。
申请难点:
18万卖房款,因当地房产交易不规范,客户手中无房屋买卖合同,其他证明材料均没有,无法证明此资金来源。
有一笔5万元定期存款,无法解释资金来源,属于灰色收入。
办理描述:
根据其情况,美加百利咨询公司欧洲办公室王老师让学生家长提供以下材料:
A.石家庄市房地产交易所开具的房屋交易证明,加盖公章。
B.交易所受理时电脑上拉出的受理单(能显示买卖双方,房屋坐落,房屋买卖成交日期等基本信息),加盖公章。
C.印花税单原件。
通过以上3份材料证明卖房款18万的来源。
D.个人银行卡对账单,在对账单上找到一笔与无法解释来源的5万元存取日期以及金额相近的一笔款项说明此笔5万元定期的来源。
申请结果:
王同学成功获得St. Andrews-Taught Programme,并于2008年6月下旬获得18个月签证。目前,身在英国大学的王同学正在攻读自己的专业课程。